一、讀者證
1.在借書處、少兒借閱室限借圖書2冊,資料借閱室限借期刊4期。
2.辦理讀者證,除收取100元押金外,不收取其他費用。
3.補卡時收取10元工本費。
二、申辦憑證
1.申辦讀者證的讀者憑本人有效證件(身份證、軍人證、護照)辦理。
2.少年兒童在申辦讀者證時須由家長擔保,持家長有效證件及證明申辦人身份的有效證件(學生證、戶口本等)辦理。
三、讀者證管理
1.辦理地點:辦理讀者證請至一樓總服務臺處,或使用大廳的自助辦證機辦理。
2.辦理時間:夏季: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8:30冬季: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
3.有效期:讀者證有效期為三年。到期后,持證讀者到館驗證方可繼續(xù)使用。驗證時間一律從期滿之日第二天開始計算。
4.讀者退證必須是在辦卡半年后憑押金收據(jù)、個人有效證件(辦證時間同一證件)、讀者證,還清全部所借書籍方可退還押金,上述三證缺一不可,否則不予辦理退卡。
5.遺失讀者證的讀者,須憑個人有效證件(辦證時同一證件)辦理掛失,但不予辦理退卡。掛失前所造成的損失由持卡人負責。辦理掛失手續(xù)一周后,憑個人有效證件可補辦新證,原卡同時注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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